2014-06-29 07:2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施工项目合同的履行?
【解答】施工项目合同履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必须从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至维修期结束的全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还应对合同履行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避免或减少风险。
1.项目经理部履行施工合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遵守《合同法》、《建筑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原则和规则。
(2)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坚持全面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包括实际履行(标的的履行)和适当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的履行)。
(3)项目经理由企业授权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的履行,并依据《合同法》规定,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打交道,进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转让和终止等工作。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5)遵守合同对约定不明条款、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财,以及合同履行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6)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7)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这是违法行为。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的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倒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以及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的行为。
2.项目经理部履行施工合同应做的工作:
(1)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针对工程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力,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方式与条件,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影响、物价上涨、工程中止、第三方损害等问题产生时的处理原则和责任承担,争议的解决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合同分析,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
(2)组织施工力量;签订分包合同;研究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资料;多方筹集足够的流动资金;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工程结算付款计划等,作好施工准备,按时进入现场,按期开工。
(3)制订科学的周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价格低廉的材料、设备,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进人现场,搞好供应和管理工作,保证顺利施工。
(4)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规程组织施工;作好施工记录,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进行各种有关的现场或实验室抽检测试,保存好原始资料;制订各种有效措施,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全面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5)按期竣工,试运行,通过质量检验,交付业主,收回工程价款。
(6)按合同规定,作好责任期内的维修、保修和质量回访工作。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
(7)履行合同中关于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的规定,如有关计划、建议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有些工序须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所做记录或报表要得到其签字确认;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办理各类手续;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一定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要求等。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还要自觉地接受公证机关、银行的监督。
(8)项目经理部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即对发包方或业主履行合同进行监督,作为索赔的依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