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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误的分类、识别与处理原则

2014-06-29 07:2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工程延误的分类、识别与处理原则?

  【解答】1、工程延误的分类和识别

  1)按工程延误原因划分

  (1)因业主及工程师自身原因或合同变更原因引起的延误

  ①业主拖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在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由于业主没有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有关前期工作,或未能及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执照或准建手续等,造成施工现场交付时间推迟,承包人不能及时进驻现场施工,从而导致工程拖期。

  案例15.1 上海市某工程施工中发生有关拆迁的工期索赔。由于施工现场XXX路一侧的旧有配电房直接阻挡了承包人的施工,使承包人的导墙和地下连续墙施工停工10天,承包人提出10天的工期索赔。但业主认为该导墙施工不在关键线路上而加以拒绝。承包人在对工程网络计划分析后,证明由于拖延10天使该导墙施工从原来的非关键线路变成了关键线路,最后业主同意了3天的工期顺延。

  ②业主拖延交付图纸。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尤其是目前国内较多的边设计、边施工的项目,从而引起工期索赔。

  案例15.2 某工程屋顶梁的配筋图未能及时交付给承包人,原定93年5月20日交付的图纸一直拖延至6月底,由于图纸交付延误,导致钢筋订货发生困难(订货半个月后交付钢筋)。因此原定6月中旬开始施工的屋顶梁钢筋绑扎拖至8月初,再加上该地区8月份遇到恶劣的气候条件,因气候原因导致工程延误1周。最后承包人向业主提出8周的工期索赔。③业主或工程师拖延审批图纸、施工方案、计划等。④业主拖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⑤业主提供的设计数据或工程数据延误。如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确。⑥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违约或延误。

  案例15.3 某工程因业主指定分包商分包的地下连续墙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结构倾斜,基坑平面尺寸减小,影响了总包商的正常施工,因而总包商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⑦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

  案例15.4 某工程由业主负责供应商品混凝土,但由于供应商产品供不应求,不能及时供应业主要求的商品混凝土,导致承包人楼板浇筑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因此承包人向业主提出了2周的工期索赔要求。⑧业主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时间,造成承包人下道工序施工延误。工程师对合格工程要求拆除或剥露部分工程予以检查,造成工程进度被打乱,影响后续工程的开展。⑨业主或工程师发布指令延误,或发布的指令打乱了承包人的施工计划。业主或工程师原因暂停施工导致的延误。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超出原合同的约定。⑩业主设计变更或要求修改图纸,业主要求增加额外工程,导致工程量增加,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动。业主的其他变更指令导致工期延长等。(2)因承包商(人)原因引起的延误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一般是其内部计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指挥管理不当等原因引起的。如:①施工组织不当,如出现窝工或停工待料现象。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造成的返工。③资源配置不足,如劳动力不足,机械设备不足或不配套,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缺乏流动资金等造成的延误。④开工延误。⑤劳动生产率低。⑥承包人雇佣的分包人或供应商引起的延误等。显然上述延误难以得到业主的谅解,也不可能得到业主或工程师给予延长工期的补偿。承包人若想避免或减少工程延误的罚款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只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或增加投入,或采取加速施工的措施。(3)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延误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延误。如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和修复。

  案例15.5 某工程施工中,由于持续下雨,雨量是过去20年平均值的两倍,致使承包人的施工延误了34天,承包人要求工程师予以顺延工期。监理工程师认为延误时间中的一半(17天)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的,另外的17天为承包人应承担的正常气候所影响,即同意延长工期17天。②特殊风险如战争、叛乱、革命、核装置污染等造成的延误。③不利的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引起的延误等。如现场发现化石、古钱币或文物。

  案例15.6 鲁布革CI合同引水系统C2区遇到了相当大的F203断层及许多大小溶洞,导致施工难度增大,生产效率降低,工期拖延了4.5个月。承包人提出了工期索赔。为了不影响工程按期投产,工程师只批准该单位工程延期3个月,其余1.5个月承包人必须通过加速施工赶回。

  案例15.7 某土方工程施工中,发现地下有一现场勘察中未曾发现的供水管道,于是采取将该管道改线的办法,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为此承包人提出4个月的工期索赔。④施工现场中其他承包人的干扰。⑤合同文件中某些内容的错误或互相矛盾。⑥罢工及其他经济风险引起延误,如政府抵制或禁运而造成工程延误;

  案例15.8 某项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下述三项原因提出工期索赔20天:①由于设计变更,承包人等待图纸全部停工7天;②在同一范围内承包人的工人在两个高程上同时作业,工程师考虑施工安全而下令暂停上部工程施工而延误工期5天;③因雨影响填筑工程质量,工程师下令工程全部停工8天,等填筑材料含水量降到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作业。问工程师应批准承包人展延工期多少天?

  答:①由于设计变更,承包人等待图纸的7天停工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给予工期补偿。②考虑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而下达的暂时停工令,责任在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合理,不应批准工期延展。③因雨影响填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根据当时的降雨记录来划分责任归属。如果雨量和持续时间超过构成异常恶劣的气候影响或不可抗力标准,则应按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能合理预见到的异常恶劣自然条件的条款,批准展延8天工期。如果没有超过合同内约定的标准,尽管工程师下达了暂停施工令,但责任原因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即承包人报送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他不是按一年365天组织施工,而是除了节假日外还应充分估计到不利于施工的天数而进行施工组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批准该部分的展延工期要求。

  2)按工程延误的可能结果划分(1)可索赔延误可索赔延误是指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和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并且该延误工序或作业一般应在关键线路上,此时承包人可提出补偿要求,业主应给予相应的合理补偿。根据补偿内容的不同,可索赔延误可进一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①只可索赔工期的延误。这类延误是由业主、承包人双方都不可预料、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如上文所述的不可抗力、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特殊社会事件、其他第三方等原因引起的延误。对于这类延误,一般合同规定:业主只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不给予费用损失的补偿。但有些合同条件(如FIDIC)中对一些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如“特殊风险”和“业主风险”引起的延误,业主还应给予承包人费用损失的补偿。②只可索赔费用的延误。这类延误是指由于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引起的延误,但发生延误的活动对总工期没有影响,而承包人却由于该项延误负担了额外的费用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可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前提是承包人必须能证明其受到了损失或发生了额外费用,如因延误造成的人工费增加、材料费增加、劳动生产率降低等。③可索赔工期和费用的延误。这类延误主要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而直接造成工期延误并导致经济损失。如业主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不仅有权向业主索赔工期,而且还有权要求业主补偿因延误而发生的、与延误时间相关的费用损失。在正常情况下,对于此类延误,承包人首先应得到工期延长的补偿。但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工期要求的特殊性,对于即使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业主也不批准任何工期的延长,即业主愿意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却不希望延长总工期。业主这种做法实质上是要求承包人加速施工。由于加速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措施而多支出的费用,就是承包人提出费用补偿的依据。(2)不可索赔延误不可索赔延误是指因可预见的条件或在承包人控制之内的情况、或由于承包人自己的问题与过错而引起的延误。如果没有业主或工程师的不合适行为,没有上面所讨论的其他可索赔情况,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实施和完成施工任务,而没有资格获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应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业主也不会给予工期或费用的补偿。相反,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竣工,还应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3)按延误事件之间的时间关联性划分(1)单一延误单一延误是指在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该延误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单一延误或非共同延误。(2)共同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个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时,这些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共同延误。共同延误的补偿分析比单一延误要复杂。图15.2列出了共同延误发生的部分可能性组合及其索赔补偿分析结果。

  图15.2共同延误组合及其补偿分析

  3)交叉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由于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众多,常常会出现多种原因引起的延误交织在一起,这种交叉延误的补偿分析比较复杂。实际上,共同延误是交叉延误的一种特殊情况。

  4)按延误发生的时间分布划分

  (1)关键线路延误关键线路延误是指发生在工程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活动的延误。由于在关键线路上全部工序的总持续时间即为总工期,因而任何工序的延误都会造成总工期的推迟,因此,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关键线路延误,必定是可索赔延误。

  (2)非关键线路延误非关键线路延误是指在工程网络计划非关键线路上活动的延误。由于非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可能存在机动时间,因而当非承包人原因发生非关键线路延误时,会出现两种可能性:①延误时间少于该工序的机动时间。在此种情况下,所发生的延误不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工期延误,因而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补偿。但若因延误发生额外开支时,承包人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②延误时间多于该工序的机动时间。此时,非关键线路上的延误会全部或部分转化为关键线路延误,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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