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1 07: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功率表的功率因数影响的检验规定?
【解答】1、交流有功功率表除在cosφ=1、时检验其基本误差之外,还应在cosφ=0.5(容性和感性)的条件下检验功率因数影响;0.1、级和0.2、级仪表也可在cosφ=0(容性和感性)的条件下进行检验。由于功率因数改变引起的误差不应超过被检表基本误差极限值的0.5、倍,其误差的表示方法与基本误差相同。对于电动系功率表,若功率因数改变引起的误差变化小于基本误差极限值的14、时,则此项检验以后可免做。
当功率表作检验电能表的标准表时,除功率因数影响满足本条要求外,cosφ=1、和cosφ=0.5(感性和容性)的误差必须同时满足表7、的要求。
2、在cosφ=0、的情况下检验有功功率因数影响时,应在电压、电流、频率皆为额定值的条件下,读取指示器与零位的偏离值。
在cosφ=0.5、的条件下检验有功功率因数影响时,应使电压和频率为额定值,首先在cosφ=1、和电流约为额定值的50%的条件下检验一个分度线;然后再使cosφ=0.5(感性或容性),在电流约为额定值的条件下,再次检验同一个分度线,以两次检验结果之差作为功率因数影响。
测定功率因数影响时应遵守第2.2.3.3、项的规定,并应除去升降变差(可轻敲表壳)和其它因素的影响。
3、对于低功率因数功率表,除在额定功率因数(或cosφ=1)的条件下测定误差外,还应测定角误差。
4、当检验三相无功功率表的无功功率因数影响时,应在sinφ=1、和sinφ=0.5(感性或容性)的条件下检验。若不特别指明,应在感性负载下检验。检验方法可参照第2、项。误差改变不得超过被检仪表基本误差极限值的0.8、倍。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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