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9 13:4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水闸施工砌体施工时应注意的胶凝材料问题?
【解答】1、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2、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为±2%;砂为±3%;水、外加剂为±1%.
3、胶凝材料拌和过程中应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
4、胶凝材料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于2~3分钟,一般不应采用人工拌和。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
5、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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