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08:4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包括?
【解答】1、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2、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
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3.1.2规定的数值确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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