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6 16:1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什么低压带电作业还要设专人监护?
低压带电作业设专人监护,是防止工作人员触电的重要的和必需的保护措施之一,也是由低压带电作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安全实际情况决定的。
(1)不超过250V的工作设备虽然定义为低压设备,但低压并不等于安全工作电压,交流220V电压远高于安全电压最大值标准36V.相反,220V电源触电对人的危害是很严重的。人体阻抗一般仅约2kΩ,接触220V电压时通过人体的电流至少将达到100mA以上,远远超过了人体触及电源时能够自主摆脱约10mA电流的标准,是足以引起死亡的电流。据有关资料统计,低压触电死亡人数占了总触电死亡人数的比例约为85%以上。
(2)所谓低压带电作业,是指一类作业范畴的概括。电气设备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之间的空间,绝缘距离已减至很小,作业中操作活动范围较之于高压带电作业仍然有着严格的限制,分厘之差就可能引出短路、接地而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3)对高、低压同杆架设的三相四线制线路设备,线与线之间电压可达400V.登杆作业时,作业点上方存在着高压。类似于这些工作,作业人员的一系列的安全和操作技艺,需要由地面或近前的专业人员进行监护、指导和协助,纠正不安全动作。没有监护人,作业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设置专责监护人,也是所有带电作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