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2 10:15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
民航专业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当在24h内向事故发生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立即向民航局和事故发生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并在24h内向民航局和事故发生地民航地区管理局书面报告,同时抄送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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