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3 13:3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爆破工作安全作业的规定
(一)一般要求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相关规程的规定。
2.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3.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4.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二)爆破安全作业要求
1.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2.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碎渣),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人,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3.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就是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爆破前,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进行。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6.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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