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4 08:5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要求
1.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3.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5.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矿山企业应当对企业的安全隐患定期组织排查,应当每季、每年对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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