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13:3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组成
建筑智能化工程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划分为十个子分部工程: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一)通信网络系统的组成
通信网络系统使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像、视频可靠的传输。包括:电话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电视会议系统、背景音响及广播系统等。
(二)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
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网管工作站、服务器等)、应用软件、管理软件及网络安全等。
(三)综合布线系统的组成
综合布线系统由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布线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垂直干线子系统、管理间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组成。
(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由火灾探测器、输入模块、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与控制模块等组成。主要功能为火灾参数的检测,火灾信息的处理与自动报警,消防设备联动与协调控制,消防系统的计算机管理等。
(五)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的组成
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是为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运用计算机通信、电视监控及入侵报警等技术形成的综合安全防范体系。
(六)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
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主要由中央工作站计算机、现场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等设备及相应的软件组成。对建筑物内空调通风、给水排水、变配电和照明等设备进行监测、控制及自动化管理。使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提供节能及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其功能
(九)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程序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一般施工程序:施工准备施工图深化设备、材料采购及验收线路敷设设备、元件安装系统检测系统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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