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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估制度与政策》:强制拍卖标的的构成要件

2016-06-30 13: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具体来说,强制拍卖标的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

  (1)强制拍卖标的须为被执行人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强制标的不得为案外人的财产,但有两种法定情形除外。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对其财产进行拍卖。

  2)保证人以其财产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就有权裁定执行其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对这部分财产进行拍卖。

  (2)强制拍卖标的须为人民法院采取了控制性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3)强制拍卖标的须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人进行拍卖的财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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