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19:18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物权法》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耕地主要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
新开垦荒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
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
耕种3年以上的滩地和滩涂等。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