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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估制度与政策》:拍卖的公平原则

2016-06-30 13: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公平原则指拍卖法律关系当事人在拍卖活动中其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地位平等,其具体内容是:

  (1)委托人与拍卖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拍卖人不得利用自己熟悉拍卖业务、掌握市场情况等优势或委托人处于某种困境等情况下,采用强迫、欺诈等不公平的方法对待委托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凡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竞买资格的民事主体,均可平等的参加竞买活动,拍卖人不得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的理由拒绝竞买人的申请,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争。

  (3)在竞买中,对同一应价或报价除法律规定允许某竞买人有优先购买权的以外,其他竞买人均享有以最高报价或应价取得拍卖标的的权利。此外,拍卖交易中任何当事人都不得强行要求成交或妨碍、影响其他竞买人自由竞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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