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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估制度与政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

2016-06-30 19:18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打印】【我要纠错】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则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如需要继续使用,应当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②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予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③政府依法无偿强制收回,主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闲置土地两年以上。

  ④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者触犯国家法律,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司法机关决定没收其全部财产,收回土地使用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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