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13: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权利标的的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意义在于,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现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指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支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请求权是指权利主体请求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主体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权等。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不同意他人的请求,而提出证据加以抗辩的权利。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