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19:18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立征收土地档案的基本要求:
一是整理和收集征收土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
二是收集存档的文件一律要原件;
三是市、县范围内的土地档案应统一格式。
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无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只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无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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