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2 14:5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城市高架道路设计的原则:
高架道路是指高架桥连续长度大于等于3km,并有沟通高架与地面道路的上、下匝道的道路。
(1)用地受限制的市区;
(2)地下水位高的地区;
(3)地下设有大量公用管线设施的地区;大城市的环线道路,交通量较大的高架道路应采用I级标准;
中等城市及大城市中心区内的高架道路应采用II级标准。I级高架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80-100km/h,II级高架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60-80km/h,匝道40-50km/h,特殊困难地段匝道可采用30km/h.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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