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技术》:废弃物销毁
(二)废弃物销毁
1.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1)危险废弃物。使危险废弃物无害化采用的方法是使它们变成高度不溶性的物质,也就是固化,稳定化的方法。
目前常用的固化,稳定化方法有:水泥固化、石灰固化、塑性材料固化、有机聚合物固化、自凝胶固化、熔融固化和陶瓷固化。
(2)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废弃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对于粒度很小的固体废弃物,为了防止填埋过程中引起粉尘污染,可装人编织袋后填埋。
2. 爆炸性物品的销毁
凡确认不能使用的爆炸性物品,必须予以销毁,在销毁以前应报告当地公安部门,选择适当的地点、时间及销毁方法。一般可采用以下4种方法:爆炸法、烧毁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
3.有机过氧化物废弃物处理
有机过氧化物是一种易燃、易爆品。其废弃物应从作业场所清除并销毁,其方法主要取决于该过氧化物的物化性质,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处理,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处理方法主要有:分解,烧毁,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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