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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2010-11-30 13:09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电磁辐射帽;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防冲击眼护具等;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防噪声头盔等;

  5.手部防护用品,如防酸碱手套、绝缘手套等;

  6.足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电绝缘鞋、防震鞋等;

  7.躯干防护用品,如阻燃服、耐酸碱服;

  8.护肤用品,如防腐、防射线的护肤品等;

  9.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劳动防护用品也可按照用途分类。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热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原则及发放要求

  1.选用原则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2.对用人单位发放的要求

  (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国家经贸委2000年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4)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5)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以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在性能范围内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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