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拟在建工程 > 正文

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1-03-15 11:08    【  【打印】【我要纠错】

工程编码130100110204-001
工程名称 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石家庄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光华路15号 
建筑面积 25632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3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任惠 联系方式 1323119821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1-03-14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1-03-18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3-1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03-18 17:00:00 
地区 石家庄市 文件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 
内容 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监理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东区光华路15号
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投资额:3800万元
现场情况:具备施工条件
质量等级:合格
投资建设期: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4 日至2011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投标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前往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处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本人出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
6、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红旗锅炉容器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苏增军 联系电话:15511615898
地 址:石家庄市桥东区光华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任惠 联系电话: 13231198215
地 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楼10楼
2011年 3月14日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