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9 09:28 中国工程咨询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G)建(施)招(2011)第77号
1、安顺市公安局的安顺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设计招标,已由黔发改投资[2011]40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安顺市北山路。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新建面积约:24500㎡,总投资约6869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日历天。
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行业设计(房屋建筑)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4-29 9:00:00时至2011-5-6 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房管局七楼、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建行七楼)。报名同时须到安顺安诚招标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设计方案不给予设计补偿;2.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故本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相关的条款不做要求。3.省外企业报名参与投标的须出示入黔备案表原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人:安顺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853-3501560
联系人:刘仕清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3-3284351
联系人: 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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