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拟在建工程 > 正文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园区工程招标公告

2011-06-23 08:56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10622_102232078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委托,对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园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NZC2011060037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一、招标内容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园区工程:

  1、围墙(蘑菇石、铁艺)

  2、平整场地

  3、沥青路面(三级马路标准

  4、条石

  5、大门(电动门基础、铁艺门)

  6、管线预埋(预留建车库位置的下水、电)

  7、雨水收集井(6个)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9)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6月30日(每日8:30至16:30)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五楼西侧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5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五楼西侧,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40号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2339930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五楼西侧

  项目联系人:姚德龙

  联系电话:024-22722298

  传真:024-22722158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3日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