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重难点(13)

2011-06-13 17:5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6年新课已上线 送25年全套课程

  第十章 统计知识

  [本章重点]

  1、统计的基本概念;

  2、绝对指标;

  3、相对指标;

  4、平均指标;

  5、变异指标;

  6、速度指标。

  §10-1 统计概述

  一、统计的基本概念 掌握

  1、总体:也称统计总体——所要研究的事物或现象的全体。

  构成总体的所有单位至少有一个主要属性相同——前提条件;同性质是基础

  2、总体单位:是构成总体的个体。

  △:随研究内容、范围不同,统计总体与总体单位可以相互转换。相对而言

  3、标志:反映总体单位的属性或特征的统计术语。

  A.品质标志:只能用文字、符号、代码等表述的。如,性别。

  B.数量标志:用数量表示的。如,工资。

  4、变量:可变的数量标志,其值为变量值。

  确定性变量——受必然性因素的作用;

  随机变量——受偶然性因素的作用;

  连续型变量——一个取值区间内可取无穷多个值;

  离散型变量——一个取值区间内变量仅可取有限个可列值。

  5、指标:反映总体数量特征及其范畴。

  数量指标:总体绝对规模和水平。事物广度的外延指标。

  质量指标:反映总体相对程度。事情深度的内涵指标。

  二、统计数据的收集 熟悉

  1、调查对象、单位、项目、报告单位

  ⑴调查对象:根据调查目的确定的现象总体,由若干调查单位构成。 总体

  ⑵调查单位:调查对象中所要调查的具体单位。 总体单位

  ⑶调查项目:所要搜集的问题。它是反映调查单位特征的标志。

  ⑷报告单位:回答问题、填报统计表、提供统计资料的基层单位。

  2、调查收集数据的方法:直接观察法、采访法、报告法——统计报表形式。

  3、收集数据的形式:统计报表、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阅读排行

更多
房估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