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重难点(7)
第九章 保险知识
[本章重点]
1、保险的概念;
2、保险的职能;
3、保险的种类;
4、保险合同;
5、房地产保险。
§9-1 保险概述
一、概念 掌握
1、定义:集合同类危险聚集资金建立基金。——一种财产转移机制。
从中:⑴通过聚集资金建立基金的机制——是正常运行的基础。
⑵是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机制。
⑶是一种财产转移的机制:按合同规定,确认危险发生,被保险人得到赔偿。
2、本质:关系:
3、签定保险合同:形成责任和义务——法律关系。
二、保险形成的条件 了解
1、可保危险的存在:必要条件。
具备一定条件的危险——保险的要素
条件2个:⑴具备偶然性——不可预知。
⑵具有可承担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多个经济单位的结合:有共同危险顾虑,形成集体的力量来分担危险。
3、随机时间的科学化:大数法则和概率论。
三、保险的职能 掌握
1、基本职能:⑴分散危险:全体参保人共同承担——内在功能;
⑵组织经济补偿:外在功能。
2、派生职能:⑴融通资金:把部分保费用于资产业务
⑵防灾防损:提供整个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
⑶分配: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