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 09:1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钢材库扩建及加固项目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51140011062401]0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法函[2011]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7275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1850.21平方米,加固厂房面积4811平方米;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本项目的加固工程部分采用专业分包的方式实施,须在投标时提供分包方的相应资质材料既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近3年承担一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9月21日10点00分,地点为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县寂照街61号,国土资源局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邮编:620032
联系人:柯于强
电话:028-38502146
传真:028-3850214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207室
邮编:610021
联系人:王洪
电话:028-84595370
传真:028-8459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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