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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二章(11)

2011-08-02 09:3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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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工日期,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不征收土地闲置费,其原因是( )。

  A.发现地下文物
  B.银行贷款未按期到账
  C.相关建材供应缺货
  D.更改建筑设计

  【答案】A
  【解析】一定是非开发商原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

  【2009年】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一居住用地使用权后2年未动工开发,国家依法将其收回,并改为商业用地出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 )年。

  A.38
  B.40
  C.68
  D.70

  【答案】B
  【解析】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以前的2年不影响新出让的年限。如果是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项目,就应该是原开发期限的剩余使用年限。本题是政府收回后重新出让,所以年限重新计算。

  【2009年】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分别采取( )等方式予以处置。

  A.国有土地出让
  B.国有土地转让
  C.国有土地租赁
  D.国有入地作价出资(入股)
  E.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

  【答案】ACDE
  【解析】土地转让必须是出让用地。

  【2009年】

  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转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

  【答案】错
  【解析】划拨土地变为出让土地,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非转让方办理。

  【2009年】

  凡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土地,其使用权转让后应按出让土地管理。 ( )

  【答案】错
  【解析】凡上缴土地收益的,还按划拨用地进行管理。如果补办了出让金的,就应按出让土地进行管理。

  【2009年】综合分析题

  2005年,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一宗城镇商住综合用地,面积35亩,出让价185万元/亩,土地使用权年限为该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年限,出让年限从2005年2月起计。甲公司用该宗地上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款。2006年3月12日,经评估,在建工程的市场价值为8 00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2 000万元。2009年8月,人民法院查封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抵债,并委托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为6 800万元。

  如果该项目拍卖成功,受让人取得的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年。

  A.35.5
  B.45.5
  C.50.0
  D.65.5

  【答案】B
  【解析】综合用地的最高期限为50年。拍卖受让人取得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50-4.5=4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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