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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复习资料(3)

2011-08-01 14:18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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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P25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掌握

  1.内容:用地、控制要求、支路、工程管线、土地和建筑的管理规定5个方面。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掌握

  1.控制体系指标的划分:注意前3及5.

  6种,前5种属于地块控制指标。

  2.规定性指标: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红线后退距离、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禁止机动车、主要人流)、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1个上限(建筑密度)、3个下限[建筑红线后退距离、停车泊位(停车位数)]、1个上下同时控制(容积率)。能计算!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能计算;注意应用到居住区规划计算中。

  3.指导性指标:参照执行。

  人口容量、建筑形式、其他环境要求。

  人口容量用上限控制。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计算规则:熟悉

  1.建筑占地面积:“外伸”部分不算!

  基地空地面积=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基地空地面积10%的附属;

  2.总建筑面积:也不包括:

  (1)不高于明沟1.5m的半地下室;

  (2)不作为公共使用的敞空层按一半计算面积;

  (3)面积小于标准层的10%的屋顶附属建筑物。

  3.建筑高度:

  (1)核算建筑间距时:注意坡屋顶的规定。>35°时,平行算至屋脊线、垂直算至斜坡中点!

  (2)核算建筑高度时:注意坡屋顶的规定。相互影响大,往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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