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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课程讲义(2)

2011-08-12 09:04  来源:  字体:  打印

  1、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有效期为3年(《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注册有效期为2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2、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执业证;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注册的规定

  1、提交申请材料

  (1)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执业证;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2、有关规定

  (1)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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