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第二章:经营单位生产管理(13)
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具有强制性)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概念等
1.概念:安全生产费用是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目的:提高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装备水平,改善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使用原则: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了解)P26-29
2006年12月,(财企【2006】478号),规定了我国四大高危行业(矿山、建筑、危险品和交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熟悉)P29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性质是企业的一种生产性资金,有专门的用途,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企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能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抽调、集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企业也不得用于调剂盈亏。
使用原则:
(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设立专户核算,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2)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
主要是考虑到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的不均匀性,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不足的,允许用上年结余或下年度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弥补,也可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直接列入当年成本和费用。
注意:不在此范围内的两种情况,一是煤矿、冶金等企业已提取使用(维简费)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二是企业为高危人员办理的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3)工伤保险、4)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列支,可以直接列入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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