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0 09:0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住院楼项目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绵市发改社会[2009]10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四川省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审批[2009]10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12254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24时,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楼A区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6-2270072
传真:0816-227007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05
邮编:610021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8-84364578
传真:028-8436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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