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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第八章: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9)

2011-09-02 10:49  来源:  字体:  打印

  第三节职业健康监护

  大纲要求:

  一、掌握职业危害申报内容、程序

  二、掌握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及内容

  三、了解职业病报告内容

  知识结构体系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

  (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

  1、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申报内容改变的,应在变更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掌握)(4个)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掌握)(3步)

  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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