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第五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7)
(四)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的评价
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7大类:
1.爆炸性物质
2.气体燃烧性物质
3.液体燃烧性物质
4.固体燃烧性物质
5.自燃物质
6.遇水易燃物质
7.氧化性物质
每类物质根据其总体危险感度给出权重分;每种物质根据其与反应感度有关的理化参数值给出状态分;每一大类物质下面分若干小类,共计19个子类。对每一大类或子类,分别给出状态分的评价标准。权重分与状态分的乘积即为该类物质危险感度的评价值,亦即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的评分值。
对于危险物质,其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主要取决于下列4个参数:1)毒性等级;2)物质的状态;3)气味;4)重度。毒性大小不仅影响事故后果,而且影响事故易发性。
物质危险性的最大分值定为100分。
(五)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B112的评价及工艺——物质危险性相关系数的确定
工艺过程事故易发性的影响因素确定为21项,(出过题)分别是:放热反应;吸热反应;物料处理;物料储存;操作方式;粉尘生成;低温条件;高温条件;高压条件;特殊的操作条件;腐蚀;泄漏;设备因素;密闭单元;工艺布置;明火;摩擦与冲击;高温体;电器火花;静电;毒物出料及输送。最后一种工艺因素仅与含毒性物质有相关关系(P104)。(出过题)
同一种工艺条件对于不同类别的危险物质所体现的危险程度是不同的,需要确定相关系数,分为5级(P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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