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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第五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1)

2011-09-02 09:57  来源:  字体:  打印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第一节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大纲要求:

  一、熟悉重大危险源

  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三、掌握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

  本节知识结构体系(要点)(概念要系统、联系、区别来记)

  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

  一、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在丰富了人类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的潜在危险。世界上每年都发生许多存储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的工厂或储罐燃烧爆炸或泄漏,造成大批人员伤亡、大量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这些涉及危险品的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都一些共同的特征:都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大批人员伤亡、大量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发生事故的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存储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事实表明,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危险品德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

  那么这些造成重大事故的根源就叫重大危险源。

  (一)定义

  “重大危害”(majorhazards)、“重大危害设施(国内称为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P226附录一。

  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注意,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运输)教材P93.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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