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11:08 中国建筑装饰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沁阳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焦发改投资[2010]6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沁阳市公安局院内北侧,北临沁阳市太行大道。
2.2 建设规模
沁阳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6832㎡,框架结构,四层,共一个标段。
2.3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进沁备案手续。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时还需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备案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通过传真进行报名。若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招标人可以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18618180310
电 话:010-57292802
传 真:010-63346932
邮 箱:zhaobiaowh@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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