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 11:2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大楼扩建项目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泸市发改社会[2009]5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政策函[2011]1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施工项目概况:扩建住院楼及配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8548平方米。
2.2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3监理项目概况:扩建住院楼及配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8548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玻璃幕墙、电梯、园林绿化、消防、监控系统、附属工程等建设内容。
2.4监理招标范围详见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A、标段:泸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大楼扩建项目施工。
B、标段:泸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大楼扩建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A、标段: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省外入川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内完成2个且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标段: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内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师为房屋建筑专业全国监理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9日,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泸州市南光路3号(泸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大楼6楼)
邮编:6461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0-2589738
传真:0830-2589738
开户银行:泸州市中行百子图分理处
帐号:444578580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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