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6 09: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城南水厂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1]6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约40%、银行贷款约60%,招标人为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文名称及编号为川发改投资[2011]6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216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遂宁市城南水厂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总规模10万吨/日,本次招标第一期工程5.0万吨/日
(公共部分10.0万吨/日,含净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
2.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80天、监理计划工期60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
设计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监理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年(2008年~2010年)无亏损;
3.3业绩要求:
设计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2008年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日的自来水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日的自来水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草市街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
邮编:629000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825——221032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2栋5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李女士、吴先生
电话:028——85142819
传真:028——85133024
开户银行:交行高新支行
帐号:5116100150101417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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