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2 09:54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2011年长春市老旧排水管线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即:2011年长春市老旧排水管线改造工程01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1-550/1);
2011年长春市老旧排水管线改造工程02标段(招标编号:HTZB2011-550/2);
2.2各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各标段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4各标段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
2.5各标段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0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资格及以上;
0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特种专业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资格及以上(投标人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资格及以上(投标人是特种专业工程承包企业资质);
3.2各标段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亏损;
3.3各标段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各标段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复印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真:0431-87910195
联系人:闫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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