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5 11:3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石屏乡长龙人饮工程已由古发改投资〔201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石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县石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投资〔2010〕2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201103155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蔺县石屏乡长龙村;
2.2建设规模:新建蓄水池689口,整治蓄水池157口;
2.3建设工期:同施工工期(最终工期以工程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完毕为准);
2.4招标范围:同古蔺县石屏乡长龙人饮工程施工范围;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完成2个及其以上类似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点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蔺县石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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