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6 13:5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太平乡、新市镇院坪片区、龙华镇、书楼镇集中供水工程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水务局以屏发改发[201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移民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5%、移民资金7%、地方配套18%.招标人为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屏发改发(2011)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0105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屏山县太平乡、新市镇院坪片区、龙华镇、书楼镇集中供水工程。
2.2建设规模:解决3.0244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及后续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施工4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1:太平乡集中供水工程;施工2:新市镇集中供水工程;施工3:龙华镇集中供水工程;施工4:书楼镇集中供水工程;监理:该项目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4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3日9时30分至2011年12月29日18时00分,登录屏山招投标网(网址:http://psztb.yb.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屏山招投标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北大街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地址:屏山县锦屏镇西正街2号
邮编:64535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31-572360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28-8779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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