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9 11:4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阆中市汉城路等十条街道路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2009]269、277、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补助基金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政策[2011]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9024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宏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阆中市项目规模:恢复重建十条街道路灯建设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阆中市汉城路、滨江路西北段支街道路、阆中市奎星大道、阆中市张宪路、阆中市长安东路、阆中市伏羲路、阆中市马弛街东段、阆中市塔山路、阆中市文化路、阆中市元宝路照明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近3年(2008年—2010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2月08日09点30分,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中心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编:邓先生
联系人:13508099318
电话:0817-626781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
邮编:何先生
联系人:18681721999
电话:028-8768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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