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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辅导资料: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2-01-20 11:3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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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行政复议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构成我国基本诉讼制度。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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