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16:0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泉驿区2011年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龙发改审批[2011]207号、龙发改审批[2011]380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经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登记号为(龙发改审批[2011]2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11221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泉驿区2011年农村低保户土坯房改造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龙泉街道、大面街道、柏合镇、黄土镇、山泉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原则,拆除53户(含D级危房8户),按照人均25平方米面积标准新建住房,总面积3050平方米;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等相关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财务要求:近3年(2008-2010年)内未出现亏损;
3.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中心4楼(北泉路777号)(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以上资格要求资料须装订成册,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6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中心4楼(北泉路7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11号
邮编:6101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48941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2号西培中心一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袁女士、钟小姐
电话:028-84859419
传真:028-8485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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