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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民法法律关系主体

2012-04-23 11:2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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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3个)

  1.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决于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代理人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称为非法人组织。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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