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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指导(4)

2012-05-14 17:0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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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

  1)建设申请。有关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法律规定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的要求。

  2)建设申请的审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设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有关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布局和发展要求。

  3)提出规划设计要点。在对建设申请进行审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区详细规划的要求,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点,作为进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3)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是监督检查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核准的设计方案。

  (4)竣工资料的报送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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