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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指导(14)

2012-05-14 17:2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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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一、内容提要:

  1、招投标与建设监理

  2、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

  二、考试目的和考试要求: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监理、施工管理基本制度、政策主要内容的掌握程度。考试基本要求:熟悉:施工许可制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了解: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管理。

  三、内容辅导:

  第一节 招投标与建设监理(了解)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建设监理制度的推行是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两个重要方面。

  一、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9年8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原则

  (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3、对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

  (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如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等从事招标业务代理的社会中介组织。

  国家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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