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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工程赔偿损失规定

2012-06-01 15:37  来源:  字体:  打印

  1Z304015  掌握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三、赔偿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是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也称可得利益),是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

  重点解析:

  重点掌握如何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除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外,还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这里要注意应当是有违约方预见而不是由守约方预见。预见的时间应是合同订立时。

  四、约定赔偿损失与法定赔偿损失

  约定赔偿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定赔偿损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损失计算原则与标准,确定赔偿损失的金额。

  重点解析:

  1、注意约定赔偿损失是为了弥补法定赔偿损失的不足。

  2、注意约定赔偿损失原则上优先于法定赔偿损失。

  3、掌握作为约定赔偿损失,一旦发生违约并造成受害人的损害以后,受害人不必证明其具体损害范围即可依据约定赔偿损失条款而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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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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