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实务重点:拆迁协议的签订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
拆迁协议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拆迁的补偿和安置签订书面协议。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应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
(2)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应载明: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除上述主要内容外,协议一般还应包括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条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否公证,由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根据《拆迁条例》规定,拆除代管房屋,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