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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2-08-13 09:5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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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两种情况)

  职工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提取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提取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出现生活困难情况

  职工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

  离、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公积金的处理

  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无继承人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公积金帐户的余额纳入公积金增值收益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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