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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土地增值税税率的计算

2012-08-13 10:35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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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包括10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款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包括20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部分,税率为60%

  简化计算-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款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获得的全部价款以及相关经济利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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