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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2012-08-14 09:2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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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概念

  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也称为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估价报告有效期,是指自估价报告出具日期起算,使用估价报告不得超过的时间

  致委托人函落款的年月日即为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明确估价报告使用期限的意义

  超过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使用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在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与估价责任期限的区别

  如果估价报告超过了其使用期限还未得到使用,则估价责任期就是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如果估价报告在其使用期限内得到使用,则估价责任期限应为无限期,或者到估价服务的行为结束为止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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